饮用水安全丨现行饮用水安全监管体系

现行饮用水安全监管体系

 

饮用水安全管理涉及到水源、管网、水厂、二次供水、用户端等环节,包括规划、建设、运营、监测、应急等过程,相关管理部门有发改、水利、环保、建设、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指导水价的制定;水利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征收制度;环境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设行政部门指导全国城市供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制定饮用水卫生标准。具体职责详见图。

我国饮用水安全行政管理职责划分

 

根据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但近几年城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是实现辖区内水务一体化。目前全国范围内有4个省级城市和8个副省级城市已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其它城市也在积极的探索、改革和发展中。1993年深圳学习香港和新加坡的水务管理模式,在国内率先成立水务局,合并原水利局的职能,同时实现供水和排水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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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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